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广播电视台关于举办山东省
“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台,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举办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63号)部署,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举办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全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全省选拔赛为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为加强赛事组织管理和协调推动等工作,成立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全省选拔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全省选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台应成立市级选拔赛组委会,组织市属及以下企业、院校(单位)选手参加选拔,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全省选拔赛。
二、竞赛项目
全省选拔赛设砌筑工、汽车维修工、农机修理工、电工、美发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电子商务师、中式烹调师(羊肉烘烤)11个比赛项目。每个项目设职工组和学生组。
三、参赛形式
市属及以下企业、院校(单位)选手参加市级选拔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参加全省选拔赛,每个项目可选派4名选手参赛,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2名。省属企业、院校和中央驻鲁单位自行选拔报名,每个项目可选派2名选手参赛,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1名。每个参赛项目限报1名裁判、1至3名指导教师(教练),同一项目参赛选手来自不同单位的,可分别报指导教师(教练)。一个单位两块或多块牌子的视为同一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农村户籍且2021年9月1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鼓励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人员参赛。
(二)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含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人员),及已取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竞赛安排
(一)市选拔赛阶段(7月20日前)。各市、省属企业(院校)和中央驻鲁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自行组织选拔赛。
(二)报名阶段(7月25日前)。各市、省属企业(院校)和中央驻鲁单位将《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附件3)和《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参赛汇总表》(附件4)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各项目报名邮箱(见附件2),并电话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省选拔赛阶段(8月5日前)。具体比赛时间由各承办单位根据比赛筹备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四)集训阶段(9月10日前)。获得省选拔赛各赛项前两名的选手入选省集训队,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由承办单位组织集训。
六、竞赛标准
组委会办公室会同各项目承办单位负责选聘技术指导专家,确定裁判员,并参照国赛技术标准制定省选拔赛技术文件,组织命题(以高级工为标准)和拟定评分规则,省选拔赛各赛项技术文件将在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http://www.sdosta.org.cn)。
七、奖励办法
(一)获得全省选拔赛各赛项前3名的职工(含教师)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根据全省选拔赛每个赛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参赛选手数量为基数,按照10%、20%、30%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得全省选拔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为优秀指导教师(教练),颁发获奖证书。
(四)为贡献突出的承办单位和个人颁发“突出贡献奖”。
(五)获得全省选拔赛各赛项、组别第一名的选手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台要高度重视,按照全省选拔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组织筹备和参赛工作,确保全省选拔赛顺利举行。鼓励各市将选手赛前集中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二)全省选拔赛各项目承办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根据选手报名条件严格核实选手身份,做好承办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时向全省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技术文件、比赛方案等材料,经全省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公布。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报备。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赛宣传,将宣传工作与筹备参赛工作同步筹划、同步安排、同步推进。运用全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选手备赛、参赛全过程,全面展示选手奋勇拼搏、永争第一的精神风貌,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附件:1.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承办单位及
报名邮箱
3.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4.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参赛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2021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1
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
组委会名单
主任
侯复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黄宝书山东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
副主任
张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处长
崔京建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处处长
权珍琦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乡村频道总监、山东省家庭农
场协会会长
委员
李建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副处长
刘良俊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处副处长
姜文超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乡村频道副总监
刁洪斌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
麻艳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副院长
王玉环淄博市技师学院副院长
王志敏济宁市技师学院副院长
徐公义聊城市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张龙(兼)
副主任:李建军(兼)刘良俊(兼)姜文超(兼)
成员
丁文花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
服务处专业技术五级
包春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
服务处专业技术九级
高炜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乡村频道新农民培育服务
项目部副主任
李蕾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乡村频道新农民培育服务
项目部副主任、山东省家庭农场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附件2
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承办单位及报名邮箱
序号 | 项目 | 承办单位 | 报名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砌筑工 | 聊城市技师学院 | 1571462098@qq.com | 冯焕芹 | 18663003590 |
2 | 汽车维修工 | 淄博市技师学院 | 15288931936@163.com | 刁鹏瑜 | 15288931936 |
3 | 农机修理工 | 济宁市技师学院 | 360898708@qq.com | 王传立 | 15154764597 |
4 | 电工 | 淄博市技师学院 | 415960252@qq.com | 刘 香 | 13964461209 |
5 | 美发师 |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 | 964358391@qq.com | 焉文秀 | 18363872655 |
6 | 养老护理员 |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 xcylhly@163.com | 张瑞华 | 13396221691 |
7 | 育婴员 | 济宁市技师学院 | 2517521547@qq.com | 潘荣姬 | 15563172603 |
8 | 西式面点师 |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 | prsyb@126.com | 沈玉宝 | 13655355783 |
9 | 餐厅服务员 |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 | sdytsxcyh@126.com | 车延红 | 13954559922 |
10 | 电子商务师 |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 xczx_sdgcjs@163.com | 王鲁金 | 13396221573 |
11 | 中式烹调师(羊肉烘烤) |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 | sdlxf2008@126.com | 刘雪峰 | 13176918188 |
附件3
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选手身份:□企业职工、教职工 □全日制在校生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参赛项目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工作单位 (职工选手) | 毕业院校及学历 (职工选手) | |||||||||||
所在学校 (学生选手) | 所学专业 (学生选手) |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指导教师(教练) (每项目限报1-3人) | |||||||||||
单位意见 | 经审核,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盖章) 年月 日 | |||||||||||
备注 | 此处插入户口本本人页和身份证人像面页 |
附件4
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参赛汇总表
参赛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参赛项目 | 选手单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选手(职工 或学生) | ||||||||
指导教师 | ||||||||
裁判 |
说明:1.在“备注”栏注明选手(职工或学生)、指导教师、裁判等信息;
2.每个单位、每个项目可报指导教师(教练)1至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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